钢结构制作对于整个钢结构工程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们来谈一谈钢结构住宅对钢结构制作的六点一般要求:
1.多层民用住宅钢结构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钢结构加工制作单位编制施工详图和加工制作。钢结构制作前,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详图的要求以及制作厂的条件编制制作工艺,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对钢结构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的规定;
2.在钢结构的制作过程中,如需要修改设计图时,必须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并签署设计变更;
3.在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按工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4.钢材及连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高强度螺栓、圆柱头焊钉、粗制螺栓、普通螺栓等)和涂料(底漆及面漆等)均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并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
5.如对钢材、连接材料和涂料有疑义时,应抽样检验,其结果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时方可采用。
6.放样、号料和切割
(1)多层钢框架等构件应根据批准的施工详图放出足尺节点大样下料;
2)放样与号料时,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作与安装所需的焊接收缩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等的加工余量;
3)零件的切割优先采用精密切割,也可采用自动、半自动或手工切割,其切割和号料线的允许偏差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4)宽翼缘型材的下料,宜采用锯切;
5)碳素结构钢工作地点温度低于-20℃,低合金结构钢工作地点温度低于-15℃时,不得剪切和冲孔。
以上六点也是钢结构制作的基本要求,当然,还有其他的制作要求,再次就不一一列出了。